本港無結婚紀錄証明書/寡佬証

取得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前,申請人須取得本港「無結婚紀錄証明書」,証明書可到婚姻登記處申請,費用為HK$680.00,另需繳付指明翻查費用為HK$140.00。

必須注意,本港無結婚紀錄証明書不適用於內地結婚,於內地結婚人士,必須取得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,即是「寡佬証」,「寡佬証」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。


結婚公証俗稱寡佬証收費

辦理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(俗稱寡佬証,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)收費包括:-

  1. 公証文書正本
  2. 附件
  3. 代支雜項

結婚公証聲明書(俗稱寡佬証,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)須知

結婚公証聲明書(俗稱寡佬証,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)須知:

  • 內地結婚使用之公証聲明書為一式兩份。
    • 正本在加章轉遞後由申請人帶回內地辦理婚姻登記
    • 副本將直接寄往結婚對象戶口所在地之民政局。
  • 未使用之聲明書必須妥善保管以作註銷,否則會影響日後再次作出申請。
  • 內地民政局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職業或經濟証明。 結婚雙方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。
  • 內地結婚對象,男方不得早於22週歲,女方不得早於20週歲。 如婚前關係已育有子女,必須在聲明書內披露。

無結婚紀錄証明書(俗稱寡佬証)之有效期

無結婚紀錄証明書(俗稱寡佬証)有效期為三個月,是從申請日起計,逾期無效。

因此,內地結婚手續必須從申請日起計三個月內完成。


結婚公証(俗稱寡佬証)申請類別

結婚公証(俗稱寡佬証,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)申請類別:-

.從未結婚
.經已離婚(附加結婚証書及法庭離婚令副本)
.配偶已去世(附加結婚証書及已故配偶死亡証副本)。